布鲁姆常常被人批评没有完全践行德里达的解构观、不是纯粹的解构主义者,然而布鲁姆不照搬德里达,而是根据文学批评的规律、文学文化的传统,对德里达的部分原则进行了借用和创造性转化。
布鲁姆的认知结构理论
1、识记
指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记忆,包括具体事实、方法、过程、理论等的记忆,如记忆名词、事实、基本观念、原则等。
2、领会
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。可以通过三种形式来表明对知识材料的领会,一是转换,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所学的内容。二是解释,即对一项信息加以说明或概述。三是推断,即预测发展的趋势。
3、运用
指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它包括概念、原理、方法和理论的应用。运用的能力以知道和领会为基础,是较高水平的理解。
4、分析
指把复杂的知识整体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联系的能力。它包括部分的鉴别、部分之间关系的分析和对其中的组织结构的认识。例如,能区分因果关系,能识别识别史料中作者的观点或倾向等。分析代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力水平,因为它既要理解知识材料的内容,又要理解其结构。
5、综合
指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合,形成一个新的知识整体。它包括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,拟定一项操作计划或概括出一套抽象关系。它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,即形成新的模式或结构的能力。
6、评价
指对材料作价值判断的能力。它包括对材料的内在标准或外在的标准进行价值判断。例如,判断实验结论是否有充分的数据支持,或评价某篇文章的水平与价值。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,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,综合多方面的知识并要基于明确的标准才能做出评价。
布鲁姆是发现还是掌握
布鲁姆是掌握学习,记忆是学习的入口,知识是能力形成的本源,而学习的最高目标是形成人的思想,思想在本质上是知识或能力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。
因此,不但要勤于学习,还要善于学习,更要将学习的目标尽可能地推至极致,不但要实现学习的能力目标,而且要实现学习的思想目标。
布鲁姆是否提出学问分类
提出了。1956年,教育心理学家布鲁姆发现,学校的测试题95%以上是在考学生的记忆力。于是,他提出了一个新的学问分类法,即“布鲁姆学问分类法”。
该分类法把学问分为知识、理解、应用、分析、综合、评估等几个类别。这个分类法在美国教育界,尤其是在中小学,可谓众所周知。很多学校的课程设置,就是以此分类法为依据的。
经过两代人的努力,教育成功走出了以“记忆”为主导的测试困境。即便在小学阶段,这些分类技能的培养也是齐头并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