舒曼一生创作了大量的钢琴曲,声乐套曲,交响乐和室内乐等优秀的音乐作品,被誉为“音乐诗人”,是19世纪浪漫主义音乐艺术最鲜明的代表之一,与舒伯特、门德尔松以及勃拉姆斯并称为浪漫主义四杰。
舒曼的作品有哪些
1、《梦幻曲》
梦幻曲是德国作曲家舒曼所作的曲子。《童年情景》之梦幻曲,完成于1838年,是舒曼所作十三首《童年情景》中的第七首。
1838年,热恋中的舒曼写信告诉克拉拉:“记得有一回你对我说:‘有时在你面前我真像个孩子。’无论是不是这句话的影响,总之,我突然有了灵感,即席写了30首有趣的小品。”在其中,就有《梦幻曲》。
在《梦幻曲》中,可以够明显觉察到诗歌般层层递进但又有些微妙变化的律动感。乐曲用单主题三部曲式写成。一般三部曲的第二段,在曲调、性格、节奏上都有所变化,以便前后形成对比。
人们对那四个小节旋律既熟悉又喜爱,那些轻盈融情的歌,是每个聆听此曲的人心中的旋律。它叙述着人们儿时的美丽的梦,也抒发着理想世界的温暖、深远与甜蜜。
2、《蝴蝶》
《蝴蝶》写于1829~1831 年间,是舒曼最早的杰作,其特点是优美的散文形式。全曲由一个六小节的序和十二段小曲组成,每段的标题是:《化装舞会》、《巴尔特》、《布尔特》、《假面》、《维娜》、《布尔特之舞》、《交换假面》、《招供》、《愤怒》、《卸装》、《急忙》、《终场与踏上归途的兄弟们》。
“蝴蝶”之名,是来自舒曼读过的一部小说,小说的最后一章叫《幼虫之舞》,写的是一个假面舞会的事;舒曼有感于书中主人公的情感,想象着许许多多蝴蝶从虫蛹里蜂拥飞出,如同他心里飞奔而出的乐思——这就是《蝴蝶》的得名。十二首小曲中的人名都是小说中人物的名字。
舒曼的作品特点
舒曼钢琴作品在曲式上所表现的独特性,最主要乃源自其音乐诗化之理想。他曾说过:音乐是诗的最大潜能。舒曼认为,做为艺术家,道德应成为一个诗人,并且努力达到诗的悟性。这种铭刻于心的理念,使他的音乐如同富于幻想的诗,自由地从凝固的形式中解放出来,用以表达自己的理想世界。
舒曼的主要钢琴作品在多完成于一八三九年之前,也就是热情洋溢的青年时期。这个时期的舒曼习惯于在钢琴上倾诉自己的情感。一篇篇的钢琴作品,其实就是他一篇篇的生活日记。
作品中所涌现旋律,也大都是可歌性的语法。而在诗学的影响下,其作品的旋律,也往往离不开方正的二小节、四小节、八小节的乐句组成。这使得他的旋律显示出极为热情内敛而不虚华外烁的线条。
它在钢琴的中间音域以平和的音程进行,所表达的无限性内涵,必须像“朗诵诗”一般地反复寻味,才能得到深切的同情共感。
舒曼的钢琴曲
舒曼早年的作品以钢琴曲为主,大部分钢琴曲创作于19世纪40年代以前。受舒伯特所创作的声乐套曲的启发,舒曼将这种音乐形式进一步创新,创造标题性小品套曲的创作形式。
小品本身结构简单,大多是二段体或三段体,内容上不受音乐形式的限制,将一个个独立的钢琴小品连贯成不可分割的艺术整体,使每个小品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且具有逻辑关联,由一个大主题把他们统一起来。
用于抒发音乐家个人的思想或情感,或描述特定事物,呈现出充满个人特色的音乐语汇。标题性是舒曼钢琴曲的突出特征,这使他将音乐与文学、思想情感和艺术表现有机结合起来。
1831年,舒曼完成了钢琴套曲代表作之一《蝴蝶》,这很好的体现了他的标题性思维。每首小品的标题都非常注重对于故事场景和人物性格的刻画,都是他情感的表达。